关于天津滨海新区建材路18号房地产征集合作方的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建材路18号占地面积为2665.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866.2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土地性质为出让。目前部分房产出租,部分闲置。现公开征集合作意向方。
产权单位:天津津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段美怡
联系电话:23191809
公开征集期限:自2024年8月26日至8月30日
合作项目申请条件
1.意向合作方递交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拟合作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房产的实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合作运营项目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合作方不得以此向产权方天津津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诚资管)以及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诚资本)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意向合作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合作方后,须与产权方津诚资管签订《合作经营合同》,最终合作方按照《合作经营合同》的约定支付每期款项。意向合作方报名时需提交资金证明人民币500万元(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并在公示期满前将50万元交易保证金支付至津诚资本指定银行账户(以支票形式支付)。
3.意向合作方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已接受如下合作条款:
合作运营期限:10年,第一年免收6个月基础运营收入,期间进行房产的基础设施改造及消防改造由合作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合作双方运营收入分配模式:基础运营收入+合作运营分成,即津诚资管每年收取固定运营收入以及相应的合作分成。
基础运营收入:前5年每年不低于120万元,从第6年开始每年不低于130万元。
合作分成:阶梯分成
基础运营收入之外因物业运营效果较好,物业全部运营收入超出每年基础运营收入标准产生增值的部分(以下简称增值部分),作为甲乙双方分成,甲乙双方的分成比例为:增值部分以50万元作为一档,即:第一档增值部分为50万元以内(含50万元),增值部分甲乙双方按5:5分成;第二档增值部分超出50万元(不含50万元)但不足100万元(含100万元),增值部分超出50万元的部分甲乙双方按4:6分成;第三档增值部分超出100万元(不含100万元),增值部分超出100万元的部分甲乙双方按3:7分成,第三档及以上封顶3:7分成。
4.如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合作方,则采取协议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则选择综合评议方式。最终合作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作保证金,其他意向合作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退回。
5.意向合作方应为在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且登记为独立法人的合法企业。此次合作报名不接受个人(自然人)名义参与。不接受联合报名。
意向合作方需为在滨海新区内注册的企业,且实际办公地也在滨海新区内,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须具备房地产经纪、房地产租赁、咨询、物业管理、市场策划、房地产运营等资质;
意向合作方负责运营的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且均签署了劳动合同;意向合作方需有专业从事房地产经纪、房地产租赁、咨询、物业管理、市场策划、房地产运营等物业运营资质及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并由该高级管理人员为主,组建项目小组,项目小组其他成员应具备相应经验;
意向合作方(含其控股股东控股的其他子公司以及其实际控制公司)在滨海新区参与房地产项目运营不少于3个,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物业、产业园、商业物业等,并提交房产运营相关材料;材料中应体现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项目小组成员的名字;
意向合作方报名时需提交具备上述条件的证明资料,并根据物业基本情况,提供基础运营收入报价、物业改造提升运营方案、安全专篇以及消防改造专篇等。
6.最终合作方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后,如最终合作方在实际运营中需成立新公司运营物业的,应将《合作经营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概括转让予新公司,由其享有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最终合作方就新公司概括承受的《合作经营合同》项下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7.最终合作方须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最终合作方独立承担运营过程中的经济、安全(包括消防安全及治安安全等)、法律的责任。
8.最终合作方派驻3-5人组成的现场专项小组。现场专项小组在合作经营期间负责现场安全管理以及运营管理,确保现场管理安全、有序、规范、合法。
9.房产内现有租户,需换签至最终合作方,在换签至最终合作方之前,租金由津诚资管收取,换签后由最终合作方负责租金收取。
10.拟合作房产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滨海新区(塘沽)建材路18号占地面积为2665.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866.2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土地性质为出让。房产出租情况如下:
楼层 | 在营商户 | 租赁面积 (平方米) |
A1 | 锋利电机 | 77 |
A2 | 利顺伟业 | 77 |
A3-A4 | 鑫盛远东 | 154 |
B1 | 海祥润商贸 | 19(违建) |
B2 | 鸿天诚门窗 | 11(含违建) |
B3 | 紫莉花漆 | 11(含违建) |
B4 | 谢振亚 | 11(含违建) |
B5 | 海利建材 | 27(含违建) |
B9 | 创益达货架 | 29(含违建) |
C1 | 沙县小吃 | 62(含违建) |
C2 | 中财管道 | 62(含违建) |
B14 | 中财管道 | 30(违建) |
C3 | 张洪岩 | 62(含违建) |
C4 | 操海燕 | 62(含违建) |
C5-C10 | 李奕玮 | 341(含违建) |
建材路18号合作项目综合评议方案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建材路18号房地产合作运营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超过2家(含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简称津诚资本)将通过综合评议的方式确定最终合作方。
一、津诚资本负责组建评选小组,评选小组由5位各部门代表或专家组成,并请相关监督部门列席。
二、评选小组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合格意向合作方进行择优选择:
综合评议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设定分值,总分为100分。
1、报价:40分。
最高报价者得分:40分,其他报价者得分:报价/最高报价*40分。以保底运营收入为判定依据。
2、主体资质:20分
主要考察意向合作方企业规模、注册资本、企业信用、行业信誉、资金状况、前期业务开展情况等。
3、合作期内经营业态及发展规划:40分
主要考察意向合作方经营业态定位、市场竞争力、盈利水平、经营稳定性及后期资金投入及发展规划、发展持久性、安全专篇、改造方案等内容。
三、合格意向合作方根据择优方案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相关数据和证明材料须详实、准确,并在择优方案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津诚资本,响应文件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对逾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或者非合格意向合作方提交响应文件的,津诚资本不予接收。合格意向合作方应对其提交的全部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四、合格意向合作方递交的响应文件在综合评议开始前由津诚资本统一管存。评审完成后,响应文件正本由津诚资本相关部门存档。
津诚资本依照择优方案组织综合评议小组进行集中评议。
各合格意向合作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议当日由综合评议小组统一开封。
综合评议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未实质性响应择优方案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综合评议小组成员应根据择优方案设置的权重分值体系,对有效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定,形成综合评议分值。
综合评议小组成员独立评定结束后,由综合评议小组组长对各成员的综合评议分值进行汇总,形成综合评议分值清单并由综合评议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并在津诚资本公示三个工作日。